2016年3月17日,宁师院纪〔2016〕4号文件转发了中共宁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廖长华等五位同志学习新修订〈准则〉不到位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敷衍了事典型问题的通报》(宁纪通〔2016〕4号),要求各党总支、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引以为戒。
近日,中共福建省纪委、监察厅联合下发《关于有关同志不认真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问题的通报》(闽纪通〔2016〕5号),并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表明了省纪委对此类问题的重视。请各党总支、各部门及时下载学习,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纪律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附件:《关于有关同志不认真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问题的通报》(闽纪通〔2016〕5号)
中共宁德师院纪委
2016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