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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审前公示


根据《宁德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宁师院〔2012〕64号)有关规定,经校领导批示,纪检监察审计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9月1日起,对体育系与福建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救生员培训和鉴定工作项目进行就地专项审计。

审计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审计小组成员:郭赛玉、黄琳。

审计期间接受来电、来访反映情况,办公室:行政楼909室;办公电话:2955135;电子邮箱:ndsyjw@163.com。

特此公示

纪检监察审计处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重申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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