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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使用公款印制、购买和寄送纸质贺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1   浏览次数:

关于禁止使用公款印制、购买和寄送纸质贺卡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现强调如下要求:

即日起,严禁使用公款印制、购买、寄送纸质贺卡、明信片;提倡使用手机短信、电子贺卡等绿色环保形式传递问候和祝福。

各系、各部门要将使用公款印制、购买和寄送纸质贺卡、明信片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纪检监察审计处将加强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要坚决纠正,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纪检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2955135,邮箱:ndsyjw@163.com

中共宁德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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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受理电话:0593-295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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