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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五一”期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9   浏览次数:

关于重申“五一”期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五一”将至,“四风”问题或将有所反弹并以更隐蔽的形式出现,变相的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收受礼金等问题可能会有所抬头。现要求各党总支、各部门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自警自律,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违反工作纪律等情况,严格落实“一般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的制度规定。“五一”期间,学校将加强对“四风”问题的明查暗访,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快查快办,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既要处理当事人,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欢迎广大教职工就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送礼收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监督。监督受理电话:0593-2955135。

中共宁德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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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受理电话:0593-295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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