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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审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4-08-28   浏览次数:

根据《宁德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宁师院〔2012〕64号)有关规定,经校领导批示,纪检监察审计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9月1日起,对体育系与福建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救生员培训和鉴定工作项目进行就地专项审计。

审计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审计小组成员:郭赛玉、黄琳。

审计期间接受来电、来访反映情况,办公室:行政楼909室;办公电话:2955135;电子邮箱:ndsyjw@163.com。

特此公示

纪检监察审计处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版权所有:

宁德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受理电话:0593-295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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