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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组织部委托,纪检监察审计处决定派出审计小组,自2016年4月6日起,对原资产后勤管理处处长陈开福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间范围为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必要时可作追溯或延伸审计。
审计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9月15日。
审计小组成员:郭赛玉、范思文。
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在审计期间向我处反映(联系电话:2955135电子邮箱:ndsyjw@163.com)。
特此公示
纪检监察审计处
2016年3月28日
版权所有:
宁德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受理电话:0593-295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