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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检监察机关三举措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发布人:范思文     发布时间:2021-12-13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20日全文公布并于当日起施行。连日来,我校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解读、案例推演等方式,对该条例的内容进行深入学习,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以案促学。

一、原原本本学。积极利用纪委机关例会、支部“三会一课”、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等方式,先后于9月27日、11月23日、126日和12月7日分别开展《条例》学习,围绕《条例》9章287条条款、101个职务犯罪罪名、15项监察措施和7个具体环节逐条领学、逐条阅研,切实提升对《条例》的熟练度。

二、深入研讨学。1210日上午,邀请学校法律顾问、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廖翔华为全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作《条例》解读并座谈,围绕《条例》热点问题及监察工作过程中存疑问题开展交流,切实提高法治思维能力。

联系实际学。立足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和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条例》模拟实战培训,先后开展师德师风、民间借贷、“舌尖上的腐败”等主题的模拟案件推演5场次,围绕《条例》纪法适用条件等问题开展广泛探究,提高监察工作实战水平。

下一步,将根据上级纪委监委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熟悉精通《条例》规定的101个职务犯罪罪名、15项监察措施和7个具体环节,进一步稳妥开展实践,确保依规依据依法开展工作,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在我校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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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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