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地址:宁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1号纪委纪检监察室
电话:0593-2953623

2955135

邮箱:zcgjdd@189.cn

仓库主管当“耗子” 虚开发票饱私囊


    庄某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林某根以虚开发票的方法,侵吞公司1万多元。11月9日,华安县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2013年6月,担任华安县某纸业有限公司五金仓库主管的庄某平,发现公司氧气、乙炔用量变得比较少,心生贪念,想多开点用量,从中谋取利益。于是,他找供应公司氧气和乙炔的林某根商量虚开票据,林某根为获得利润,答应庄某平的请求。从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林某根共虚开氧气237瓶、每瓶22元,乙炔107瓶、每瓶90元,套取公司14844元(其中未结算1452元),所得赃款13392元全部由庄某平占为己有。案发后,庄某平、林某根应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案。

上一条:“逆生长”局长欺瞒组织丢“官帽” 下一条:中央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关闭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352100
Copyright &copy www.ndn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0024257号
主办单位:宁德师范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   受理电话:2953623